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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行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

信息发布时间:2009-09-08  信息浏览次数:287

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开展联合巡查、联合制止、联合拆违行动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在近日召开的浙江省宁波市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现场会上,宁波市市长毛光烈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第九次卫星遥感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加快推进土地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建设。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于5月17日~25日对宁波市所辖6个区2008年以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进行了督察。督察组认为,2008年以来,宁波市政府较好地解决了保护耕地资源和保障发展用地需求方面的突出问题,土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用地总量明显下降,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地区未经土地预审和发改委立项,擅自批准建设项目等。对此,上海督察局建议把鄞州区作为上海督察区域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试点单位,要求该区认真整改,化危为机,研究探索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新机制。

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市长毛光烈连续3次作出批示,要求采取坚决措施,狠抓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市监察局、人事局和国土资源局联合召开全市违法用地约谈会,对违法用地情况相对严重的6个镇(街道)进行集体约谈。这次全市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现场会,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上海督察局的意见,旨在总结和推广县(市、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合巡查、联合制止、联合拆违新机制。土地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强化全面、全程负责,严格进行问责追究。(蔡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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